駐加拿大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
新聞參考資料
民國97年1月15日
2008海外華裔青年語文研習班「第4期」及「暑期青少年班」
活動通告
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為增進海外華裔青少年華語文能力、瞭解中華文化與台灣本土文化,並促進海內外青年互動交流,特舉辦2008年海外華裔青年語文研習班「第4 期」(7月7日至8月17日,招收18至24歲學員,本處獲配名額1人),及「暑期青少年班」(7月8日至8月18日,招收14至18歲學員,本處獲配名額2人)。
學員之註冊費(每人新台幣18,000元)、機票費、簽證費、醫療保險費、行李搬運費等須自理。僑務委員會則支付研習期間之膳宿、交通及教材等費用。有意參加者請逕至僑務委員會網站(http://www.ocac.gov.tw)下載相關詳細資料及報名表件。報名表件備齊後請即向本處(電話:613-231-5080分機248)或滿地可圖書閱覽室(電話:416-439-8889)報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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